舊亞視片廠製炸彈案 辯方質疑警方情報來源

2017-09-20 17:42

2015年6月警方在西貢蠔涌前亞視廠房發現懷疑爆炸品,事後5名男子,包括陳耀成、鄭偉成、彭艾烈、胡啟賦及文廷洛,被控串謀製造炸藥及管有炸藥等共五罪。案件今在高院續審,刑事情報科警員繼續作供。 刑事情報科警員張家杰接受盤問時,確認於2015年5月27日早上警方的行動簡報會中,從6張相片中得知有4男2女是行動內的監視對象。他同意收到情報後,會到附近地方展開監視,他曾看到第3被告彭艾烈從荔枝角時穎中心走出來、及部分相中可疑人士在旺角廣榮大廈出現,但指無人曾告訴他情報是如何得來,不清楚情報是否來自刑事情報科或是他們跟蹤的人士當中,惟辯方認為張去到某處便等到目標人物,質疑莫非他是好運,指有關情報實在準確。而張亦同意第4被告並不在當日6名受監視的人士當中。 另一名刑事情報科警員陳百寧供稱,他於5月27日晚上約7時目擊相信是彭艾烈的男子,到荔枝角港鐵站上車前往佐敦;又在翌日凌晨約1時見到第二被告鄭偉成駕電單車與彭艾烈沿豉油街往甘霖街;亦曾看到另外3名被告出現,但沒留意當時第一被告陳耀成當時手上是否持有物品。 警員否認當日主要工作是監視被調查的目標,指其工作是跟蹤,若有異常會向電台匯報,之後應有報告紀錄。辯方質疑陳的證人供詞中,交代了案中被告的衣着等資料,但未有提及第一被告陳耀成當時手持膠箱,質疑他若留意到他手持物品理應亦會向電台匯報。 而警員亦稱不清楚情報的來源,上級也沒透露情報是否來自其中一個目標人士,他指到荔枝角港鐵站約10至15分鐘便看到彭艾烈,在另一地點亦是等候不久便看到有相中人出現,但表示自己沒想到過有關情報頗為準確。另外,警員亦同意第4被告胡啟賦並非兩次行動簡報會中指出6名受監視的人士的一員。辯方指警員在證人口供中沒形容過胡,但警方表示他形容的一名戴眼鏡人士即第4被告,惟辯方指出胡從來是不戴眼鏡的。 而刑事情報科警員吳頌安供稱5月27日當晚近10時,目擊彭艾烈、胡及文3人步出閩街一棟大廈後走到佐敦地鐵站,吳繼續跟隨3人一起登上往荃灣方向的列車,並一同在旺角下車。3人走上地面進入雅蘭中心交談一會離開中心,然後被沿路目擊一同進入了山東街廣榮大廈。吳又於翌日零晨約1時50分,目睹陳、胡及文二人在西貢公路近蠔涌路從小巴下車,陳當時拿着膠箱,後見到他們爬牆進入前亞視廠房。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2:34 更新時間: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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