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貢蠔涌舊亞視片廠發現懷疑爆炸品案,今在高院續審,控方繼續作開案陳詞。
控方首先傳召刑事情報科警員張家杰,法庭安排他於屏風後作供,只有法官、陪審團、被告及律師可以看見證人。
張指在2015年5月27日晚上7時左右,彭艾烈步出長沙灣的時穎中心,走到荔枝角地鐵站,在晚上10時20分,張見到鄭偉成的電單車,從豉油街駛至山東街廣榮大廈出入口,然後他進入該大廈。約1小時後,張見到本案5名被告一同步出廣榮大廈,當時與他們距離6至7米,有街燈、光線充足,5人沿渡船街走到塘尾道,並進入麥當勞,張形容胡啟賦當時身穿淺色上衣、深色短褲、黑色帽和黑色背囊,而文廷洛戴黑框眼鏡,穿深色的上衣和長褲,他們逗留了一小時左右離開。在翌日凌晨1時左右,陳耀成獨自一人進行廣榮大廈,並於5分鐘後手持一個2呎×1呎×半呎的膠箱步出大廈。
張表示,陳耀成、故啟賦和文廷洛一同沿豉油街往彌敦道,再前往登打士街,乘坐往西貢的小巴,張稱:「我同佢地一齊撘小巴」,而小巴在凌晨1時半開出,19分鐘後便於西貢公路近蠔涌村口下車。張其後在認人手續及相片中,認出5名被告。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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