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歷達大專教育程度的75歲退休老翁疑於去年7月收到自稱是北京公安局的騙徒來電,指他涉嫌洗黑錢,著他提供銀行資料,並到酒店租住房間以進行「隔離審查」,又著老翁將40.9萬港元拿到一找換店,並向店員說出「我係小美,我嚟交4件」的暗號,事後騙徒再次要求老翁交款,老翁逐報警求助,警方事後拘捕找換店的收款人。被告昨否認兩項洗黑錢罪,案件今天在區域法院續審,期間傳召一名廖姓警方證人。
案中被告方志鑫(31歲)承認曾接獲事主款項,但否認曾清洗逾43萬港元黑錢。被告自稱非找換店東主,只是商業登記人,他在年初認識找換店的其中一位東主「小美」,替其介紹客人及代收款項,雙方於案發前已開始就人民幣交易以微信溝通。期間「小美」派遣一名名叫「肥仔」的人收款, 並以鈔票編號識別身份。
法庭記者:岑詠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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