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达大专教育程度的75岁退休老翁疑于去年7月收到自称是北京公安局的骗徒来电,指他涉嫌洗黑钱,著他提供银行资料,并到酒店租住房间以进行「隔离审查」,又著老翁将40.9万港元拿到一找换店,并向店员说出「我系小美,我嚟交4件」的暗号,事后骗徒再次要求老翁交款,老翁逐报警求助,警方事后拘捕找换店的收款人。被告昨否认两项洗黑钱罪,案件今天在区域法院续审,期间传召一名廖姓警方证人。
案中被告方志鑫(31岁)承认曾接获事主款项,但否认曾清洗逾43万港元黑钱。被告自称非找换店东主,只是商业登记人,他在年初认识找换店的其中一位东主「小美」,替其介绍客人及代收款项,双方于案发前已开始就人民币交易以微信沟通。期间「小美」派遣一名名叫「肥仔」的人收款, 并以钞票编号识别身份。
法庭记者:岑咏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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