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歲青年譚浩南於八年前懷疑同居女友與胞兄有染,與女友對質下亂刀將她斬死,經高院原訟庭及上訴庭兩次審訊後,均裁定謀殺罪成,判終身監禁。終審法院基於香港終審法院近日另一宗亂刀殺人上訴得直的案例而給予上訴許可,雙方律師今早在終院陳詞,終審法院決定撤銷他的定罪和刑罰,並准第三度重審案件。
控方案情指譚浩南斬死了他的女朋友,譚承認他殺了死者,但辯稱他是和死者吵架時被激怒至失去自我控制能力,繼而瘋狂地斬死者。
雙方同意原審法官於重審時給陪審團的指示不符合法庭於終院另一宗亂刀殺人案所制定的要求,並邀請法庭基於案中涉及實質及嚴重的不公平情況而裁定上訴人上訴得直。終院法官商議後,下令重審案件。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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