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名女子小孫去年在與張姓男友同居的家中服毒自殺身亡,女方父母向男方索償87多萬元人民幣,最後北京朝陽法院裁定男方需賠償26多萬元人民幣。男方不服上訴,昨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男方父親指責女子的自殺舉動「害房價貶值」。
張男表示與小孫在網上認識,事發前在張男買下的房子中同居近四個月。小孫患有精神疾病,經常失眠,需服食安眠藥。去年7月,小孫在男友上班期間,在家中服用安眠藥及劇毒農藥「百草枯」自殺身亡。
小孫的父母堅稱女兒沒患精神病,認為小孫自殺時張姓男友沒及時制止,故起訴張男及索償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等87多萬元人民幣(約105萬港元),最後北京朝陽法院裁定張男需承擔15%的賠償責任及賠償26多萬元人民幣(約31萬港元)。
張男不服上訴,昨早北京市第三中級人民法院開庭二審,張男父親在庭上表示「她(小孫)不自重,令房屋貶值,也沒人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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