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翁因喪子傷心欲絕,於前年7月到粉嶺圍炳記士多借酒澆愁,期間情緒激動,嚎啕大哭,被附近兩名醉漢指責嘈吵,雙方發生爭執,六旬翁期間遭拳打腳踢,又被啤酒樽襲擊頭部多次,送院後兩天死亡。其中一名醉漢早前承認誤殺罪,今於高等法院判刑,法官稱本案是一宗悲劇,接納被告是有悔意,遂判監5年。
法官判刑指,本案十分不幸,死者和劉當時都飲了酒,但如果雙方或任何一方沒有受酒精影響,或不會打起上來,亦不會因為暴力導致有人死亡。毫無疑問,事件起因是因劉當時說了些刺激死者的說話,最終打起上來,劉亦有因此受傷。但此案並非有預謀,相信大家當時失控,法官接納劉有悔意,願意承擔後果,認為本案是一宗悲劇,最終判被告入獄5年。
49歲福建人劉清潮於2012年來港任職汽車清潔工,辯方求情指,被告初犯,在還柙期間反省自己做了錯事,又為導致一個素未謀面的男人死亡感到心痛、懊悔和內疚,他知道這件事亦令死者家人傷心難過,特別是死者妻子,於短期內失去繼子和丈夫。
劉親自撰寫求情信,表示很後悔,亦為所作所為自責,他因怒氣而襲擊素未謀面男人,亦無估計事件會造成如此後果,他又指明白自己將會面對一段長時間囚禁,但不會要求輕判減刑。
辯方指,劉是好丈夫和好爸爸,妻兒在內地,他來港賺錢養家,工作辛勤,有責任感。辯方又指劉喜歡飲酒,但之前從未試過與人衝突,希望法庭給他重新改過的機會。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2:03
更新時間: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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