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石永泰:判刑是「求仁得仁」 判辭正常非「染紅」

2017-08-20 13:29

三名前學生領袖黃之鋒、 羅冠聰及周永康日前被上訴庭改判囚,大律師公會前主席石永泰接受有線電視專訪時認為,判刑是「求仁得仁」,不應說成是政治檢控。並點名佔中發起人戴耀廷要負很大責任。 石永泰表示,看過上訴庭副庭長楊振權的判辭,是有點情緒化,但沒影響判決的理據。 法官解釋了為何界定當晚有暴力,以及判監的理據,是一份正常的判辭,判辭主要說明如何行使權利,一旦超越所謂暴力的界線時,就會失去輕判的保護罩,這點不只是香港獨有,亦不是今次判辭才開始,這不是叫「染紅」或是改變遊戲規則,對事實若有不同看法可以上訴。 他相信引起那麼大爭議,源於楊振權撰寫的這段文, 指「社會近年瀰漫一鼓歪風,一些有識之士以追求理想或集會、言論及遊行示威自由為名,鼓吹「違法達義」,鼓勵他人犯法,違法卻拒絕認錯,公然蔑視法律,更自覺光榮及自豪,................肆意作出破壞公共秩序及公衆安寧的行為」。 他指出,楊振權的判辭或令人覺得是批評公民抗命,這是不幸的,楊振權不滿一些「有識之士」的言行,他亦有同感,還說得更白,他認為有人會將此扭曲或無限上綱成楊官否決公民抗命。他又形容部份外國媒體的反應可笑,歸根究底他相信市民的怨憤,並不是因為一單判刑而起。他預計立場兩極的人都不會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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