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海關已屆27年的海關督察於去年9月4日因妻女在天水圍一籃球場打羽毛球時遭男子欺負,繼而怒氣沖沖,以粗言穢語先後辱罵及毆打兩名男子。裁判官今在屯門法院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將被告還押至9月5日,待索取社服令報告後判刑。
53歲被告鄧軒臣、受襲者莫亦圖、其友人葉承禧及3名警員早前於庭上先後作供。裁判官藍凱欣跟據各方供詞指,莫及葉均為誠實可靠的證人,其證供清晰直接、合情合理誠實可靠。雖然當中有枝節分歧,但並無實質及嚴重偏差,故不影響其可靠性。然而,被告證供「無一成立、不合情理及誇張失實」,拒絕接納其供詞。
此外,鄧曾投訴警員替他錄口供期間閒聊,並提供手機錄音作證,及後該3名警員於庭上矢口否認,裁判官表示未能肯定其真確性,警員證供難以信服,故未能穩妥接納。
鄧於求情時仍堅稱遭人誣告,並未有攻擊對方,而案發後他自身及其妻亦有受傷。鄧續指,他在27年的公務員生涯中規行矩步,並非狂兇極惡之人,對裁決表示無奈。裁判官指判鄧即時入獄絕對合適,但顧及他過往並無任何刑事記錄及在政府工作多年,因此會考慮以社服令作刑罰,但需視乎鄧於判刑時有否悔意,勸喻他自我反省。
法庭記者:岑詠愛
建立時間:16:29
更新時間:1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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