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子判囚】形容香港首批「良心犯」 《紐時》倡頒諾貝爾和平獎 2017-08-18 15:02 《紐時》倡頒諾貝爾和平獎予雙學三子。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雙學三子」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主席羅冠聰及學聯前秘書長周永康因重奪「公民廣場」事件覆核案分別被判囚六至八個月。《紐約時報》評論版編輯發表文章,建議諾貝爾和平獎委員會,下月接受提名時,考慮將和平獎頒給黃之鋒、周永康及羅冠聰。 文章形容,三人是香港首批「良心犯」,指三人為了捍衛香港自由,帶領大型政治示威,因而被判有罪,處境有如緬甸的昂山素姬、捷克的哈維爾及前蘇聯的薩哈羅夫。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西貢舊亞視片廠製炸彈案下月開審 下一篇 林鄭下周訪上海杭州兩日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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