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公路擴闊地盤於一四年十一月十五日,發生喉管擊殺工人慘劇,一輛重型吊臂車準備吊運十五條金屬水喉管到工地時,其中三條水喉管突然滑落並擊中一名五十四歲工人張云生致重創死亡。死因庭進行研訊後,陪審團今一致裁定死者死於意外,認為死者多處受傷是其致死原因。死因裁判官何俊堯認為本案意外本可避免,但慘劇最終亦發生,何官又希望藉本案可令公司及普羅大衆關注,亦寄語死者家屬可早日釋懷。
死者遺孀張容清於庭外表示對裁決結果不滿意,直言會以民事訴訟程序向對方索償,遺孀稱「一個人好地地返工...咁就走咗..留低我孤零零一個...我幾慘呀...」,遺孀說話時一度哽咽,又指自己現在「心情唔係咁好」。
陪審團裁決當時卸貨工序已開始,水管因受外力影響而向工地方向滑下,擊中死者,而外力是來自吊臂。根據早前庭上證供,司樹陳樹基則堅稱自己從來沒有移動過吊臂。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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