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滿妻離婚 大馬獸父2年強姦女兒600次

2017-08-13 17:00

馬來西亞一名男子因不滿與妻子離婚,兩年來對當時年僅13歲女兒下手,強姦達600次 。檢方表示若罪名成立,他將面臨1萬2千年刑期,是馬來西亞最嚴重的犯罪,事件引起社會嘩然。 該名36歲男子,被控自2015年與妻子離婚後,心生不滿,兩年前開始就強姦性侵當時只有13歲的女兒,至最近因女兒得知父親計畫接兩個妹妹與他一起生活,她怕兩名妹妹也成為受害者,才向媽媽全盤托出爸爸的惡行。 男子被捕後由於罪刑嚴重,庭審官員花了兩天才讀完626項罪行,其中包括強姦、亂倫及肛交等罪行。父親則否認控罪,檢方表示若罪名成立,將面臨1萬2千年刑期,法官以「可能潛逃或威脅受害者」則裁定不得保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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