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掃女生大腿 19歲男拔生獲撤銷控罪

2017-08-09 19:37

19歲男拔生涉於去年11月在港鐵紅磡站的行人天橋樓梯上用手輕掃一名21歲女事主X的大腿外側一下,事主隨即通知港鐵職員並報警將男生拘捕。男生否認非禮罪,今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受審後,裁判官認為雖然表證成立,但不排除被告於上樓梯時手無意擺動而觸碰到女事主, 因此決定撤銷控罪。 案中19歲被告陳志韜報稱就讀拔萃男書院,在庭上透露日前在大學聯招中獲派香港城市大學。 女事主X作供時指於上年11月9日上午7時多,與被告不相識,同乘搭171巴士於紅磡隧道口巴士站下車,被告在下車後仍似等候著,X感覺被告在等候她,於是慌忙急步行上樓梯,期間感覺有人用手掃她大腿一下於是向港鐵職員求助,職員應X要求帶被告到站內查問,被告錯愕向X表示不認識她,但其後致電給父母後向X道歉。 事後警員接報到場經警戒後陳表示「一時忍唔住,所以用手掃左佢隻腳一下」,但其後諮詢律師意見後,表示不同意以上說話。辦方律師指被告當時只得18歲可能未明白警員警戒的意思,又呈上3封分別由父親、姑姐和舅父所寫的品格信以及加許狀等。 但裁判官表示信件勻由家人所寫的作用不大,認為女事主可信,被告行為可疑,但由於不能排除被告於上樓梯時手無意擺動而觸碰到女事主, 案件存在疑點,基於疑點利益歸於被告,因此決定撤銷控罪。 法庭記者:王海欣 建立時間:18:27 更新時間:1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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