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為補家計考車牌 $5000行賄求合格判囚半年

2017-08-08 11:47

為幫補家計的無業漢,於今年4月向運輸署一名二級考牌主任,提供一封5000元的利是作利誘,以求讓他在私家車駕駛路試中合格,他早前承認一項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罪,裁判官判刑時斥被告行為愚蠢和自私,衝擊運輸署考牌制度,若然成功行賄,不但對其他考牌生不公,將來亦有機會危害其他道路使用者,今在觀塘法院判監半年。 辯方進一步求情指,41歲被告張欣想讓家人知道自己可踏出社會,不用再依靠家人,才做出行賄的愚蠢行為,承諾不會再犯,出獄後會實事求是。被告家人亦有到庭支持和撰寫求情信,承諾會協助被告重投社會。 法庭記者:潘琪慧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相關新聞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