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專責調查新地許仕仁案團隊成員:(左起)總調查主任李慧兒,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總調查主任羅貝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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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務司司長許仕仁與前新鴻基地產高層的「世紀貪污案」,由○八年廉政公署收到「匿名者爆料信」直到今年「終極上訴失敗」歷時九年終告一段落。案件初期由廉署執行處處長(政府部門)余振昌帶領專責小組將「每一個線索都不會放過」,日夜全力「拼圖」,終把政府高官及地產商入罪。余振昌聯同兩位「精英女將」總調查主任李慧兒及羅貝雯在廉署總部分享六年查案和逾百日審訊的心路歷程, 余形容案件令他「大開眼界」,即使辛苦但獲益良多,廉署就每宗調查均獨立進行,事前毋須得到特首「首肯」。
余振昌表示:「今次許仕仁案件標誌了幾個重要訊息,首先是讓大家知道,香港法治精神和廉潔核心價值得以彰顯。另外,案件顯示到廉署在執法方面仍然保持不偏不倚、無畏無懼的執法理念來打撃污。第三,法庭第一次引用串謀公職人員行為不當罪,將有關人士定罪,這是新的里程碑」。
余續指:「公眾對公職人員有好高的期望,其他人士切勿妄圖利用非法或貪污手段去影響公職人員一貫的誠信。我們也值得思考終審法院引用『黃金枷鎖』(Golden Fetters)的概念,這是對公職人員很大的警示,當公職人員處理公務時,須要對市民交代及市民有高的要求。任何人士如果想利用非法手段,影響公職人員的誠信和操守,『黃金枷鎖』也提出一個警號」。
許仕仁(六十八歲)經審訊後被裁定串謀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等五罪,因負債高達五千七百萬元而在二o一三年被法院頒令破產。在正常一般情況下,四年期滿破產令會獲自動解除,故有望明年解除破產令。許仕仁在二o一四年被判囚七年半,他的刑期餘下刑期約為三十個月,即最快可在二o一九年「重獲自由」。
新地前聯席主席郭炳江(六十四歲)被裁定一項串謀藉公職作不當行為罪成,判監五年、罰五十萬及取消董事資格五年。他服刑約一年半後獲准保釋等候上訴,今年終極上訴失敗。據《監獄規則》在囚人士在獄中行為良好便可獲減刑三分之一,估計餘下刑期約廿二個月,即最快二o一九年三月出獄。據悉,他和許仕仁將於明年中可以申請假釋。
新地前執董陳鉅源(六十七歲)及港交所前高級副總裁關雄生(六十五歲)被裁定串謀犯藉公職作出不當行為及串謀向公職人員提供利益兩項控罪罪名成立,分別判監六年及五年。
消息指,關雄生已向懲教署申請提前釋放,透過教會教友的協助已覓得工作,一旦獲准假釋,他將在指定的工作地點上班,每晚返回中途宿舍繼續接受監管至刑滿為止,目前懲教署正待審批,估計即將月內有結果。陳鉅源今年十二月便服刑滿三十六個月,即刑期的一半,亦計劃提出假釋申請。
記者 徐曉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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