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歲少婦獨力照顧4名子女,惟被毒癮纏身,於住所廚房吸冰毒時將毒品殘留地上,以致兩名分別2歲及3歲稚子於地上爬行時不慎吸入,及後被控兩項虐兒罪及一項吸服危險藥物罪。少婦今於屯門法院承認控罪,需還柙至17日待索取感化及戒毒所報告後判刑。
辯方求情指,被告黃嘉慧已於案發後感到後悔及痛心,又指被告本於涉案子女的父親同住,但現已分手,需獨力撫養子女,情緒受困擾下才犯案。而其中3名子女現在寄養家庭居住,另一名則託管在保良局。
徐綺薇署任主任裁判官指控罪嚴重,斥責被告如養育小朋友就不應吸毒,稱「你唔理自己,都理下自己啲小朋友」。被告需還柙候懲。
法庭記者:梁銘姿
建立時間:13:24
更新時間: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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