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旬老翁小西灣海濱花園跌倒 法庭判康文署賠33萬 2017-08-03 18:16 小西灣海濱花園。資料圖片 Previous Next 1名7旬老翁2011年在小西灣海濱花園跌倒,法庭今判下判詞,判當局需向老翁賠償逾33萬港元。 70歲老翁指於2011年,在小西灣海濱花園一條下坡的步行俓上,被不平的路面絆倒,失平衡而跌倒,而頭部更撞向石礐,導致其前額及左肩嚴重受傷,更在前額留下了10厘米的傷口。老翁認為,步行徑在設計上出現失誤導致他受傷,入稟區域法院向康文署向索償。法庭今判下判詞,判當局需向老翁賠償共332,045港元。 法庭記者:黃顯晴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本港禁内蒙古通遼市科爾沁區禽產品入口 下一篇 房屋署:6個新屋苑食水及水喉含鉛無超標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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