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男子被鄰居揭發於其黃大仙住宅內疏忽照顧3隻貓隻,被控殘酷對待動物罪,今(27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男子承認控罪,裁判官決定等候感化令報告,社會服務令報告,8月24日於九龍城裁判法院判刑,批准男子以2000元保釋。
案情指男被告鄭瑋廉(21歲),做廚房散工,於今年2月鄰居發現鄭單位內傳出貓糞味以及貓叫聲,拍門但無人應,隨後情況一直未有改善,於是通知愛護動物協會人員上門查看,後聯絡上業主家人並救出3隻貓隻,經愛協專家檢查後,發現3隻貓隻均出現營養不良,缺水等情況,懷疑有人涉疏忽照顧貓隻於是報警,警方於2月12日拘捕鄭。
辯方求情指3隻貓隻是鄭與前女友於2016年8月所購買,一同租住於黃大仙一個單位,貓隻一直由女前友照顧及打理,直至上年12月分手,隨後搬與母親住處,但礙於公屋禁止餵養寵物,所以將貓隻留在原處,鄭承認只是不定期上門檢查貓隻情況,但未有清理貓大小便,辯方求請指被告初犯,希望等候感化報告及服務令報告再作出判刑。
法庭記者:王海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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