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名內地婦人7月20日步至美國駐香港領事館對開,突然拿出炮仗點燃,途人聞聲報警揭發。其中一名婦人被控一項非根據或按照許可證下而燃放爆竹煙花罪,今在東區裁判法院提堂。
71歲被告羅龍芽今求情,稱不知香港放炮仗是犯法,香港太多冤案需要讓其他人知道,故放炮仗。裁判官指,接納被告是出於愚蠢一時犯案,亦相信被告不知香港法例,惟其他原因則不能接受,判罰款$400。
被告由聲稱是其兒子的男子陪同離開。男子向傳媒稱「共產黨是我爺爺的」,又指「我的資產可以買起全世界」,又分發卡片給傳媒,卡片上頭銜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第五屆行政長官參選人」,但未就其母親的案件評論。
法庭記者:李芷恩
建立時間:1221
更新時間:1710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