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Q4議員】姚松炎宣誓後加上字句 違反「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2017-07-14 16:09

高院原訟庭裁定專業議政姚松炎失去議席。法庭裁定,姚松炎在第一次宣誓時故意在中間部分加入額外字句,法官指額外字句長達25字完整句子,讀完後短暫停頓,繼續讀出誓言餘下字句,是蓄意如此讀出誓言的行為是一致的。而他繼續讀出餘下字句,清楚證明他是故意用其方式加入和讀出那些額外字句,因此他宣誓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而姚松炎作第二次宣誓前,秘書已警告他若加入額外字句,其宣誓便告無效,但他仍在誓言訂明格式的完結處即時、連貫、暢順方式加入額外字句,客觀地他有意使額外字句被理解為誓言的一部分,違反了「嚴格形式和內容規定」。 法官判詞重點: 【劉小麗故意慢讀_無法傳達誓言意義】(按這裏閱讀) 【羅冠聰將「國」字聲調提高_法官指不尊重國家的合法主權地位】(按這裏閱讀) 【梁國雄宣誓叫喊口號撕紙_法庭認為不符合「莊重規定」】(按這裏閱讀) 法庭記者:方嘉欣 黃顯晴 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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