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可調解員學會主席趙家賢表示,對於立法會通過《道歉條例》表示歡迎,但質疑道歉會變成一般程序,非無助解決糾紛。
趙家賢指出,在法例生效後的數年間,可能對於進行調解時雙方的氣氛有多一些正面的幫助。但學會憂慮,幾年後調解參與者會開始質疑,對方的道歉是否只是一般運作程序,並非從心而發真誠地道歉。
趙家賢認爲,人與人之間的感覺,是絕對不能透過法律條文去確認、規範及判斷。趙家賢又認爲,調解轉為以商業化為重點,對化解現時社會紛爭及社區糾紛什無幫助,政策離地。他促請政府,加強對市民大眾深入推廣調解的實際效用,方為實務之舉。
趙家賢強調,學會絕對同意政府當局草擬此條法例的初心,是希望透過立法,把道歉時是否代表同意承擔責任作出釐清,鼓勵爭議雙方可以在更加和睦的氣氛下,就面對的糾紛進行調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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