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業漢涉偷狗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已盡力搵狗主 2017-07-13 13:14 馬傑雄於旺角涉嫌偷狗罪名不成立。梁銘姿攝 Previous Next 中年無業漢涉於一月中於旺角奧海城附近,偷竊一隻價值4000元的貴婦狗。中年漢早前否認控罪,今於西九龍法院受審,經審訊後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爭議點在58歲被告馬傑雄有否不誠實意圖,惟本案證供顯示被告當時已盡最大努力去尋找狗主,或許被告最終仍未按漁護署職員把失狗帶到漁護署,形容做法是不完美,但控方亦未能證明被告有不誠實意圖,故判被告無罪釋放。 馬於庭外見記者拍照即表示自己「正大光明」,指本案雖已完結,但仍感到「很難受」,又指自己更因而「訓唔著」。 法庭記者:梁銘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兩黑工違法工作 分別判囚12及15個月 下一篇 長青橋貨車爆胎後冒煙 出九龍交通一度受阻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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