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偷狗罪名不成立 官:被告已尽力搵狗主 2017-07-13 13:14 马杰雄于旺角涉嫌偷狗罪名不成立。梁铭姿摄 Previous Next 中年无业汉涉于一月中于旺角奥海城附近,偷窃一只价值4000元的贵妇狗。中年汉早前否认控罪,今于西九龙法院受审,经审讯后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裁判官指,本案争议点在58岁被告马杰雄有否不诚实意图,惟本案证供显示被告当时已尽最大努力去寻找狗主,或许被告最终仍未按渔护署职员把失狗带到渔护署,形容做法是不完美,但控方亦未能证明被告有不诚实意图,故判被告无罪释放。 马于庭外见记者拍照即表示自己「正大光明」,指本案虽已完结,但仍感到「很难受」,又指自己更因而「训唔著」。 法庭记者:梁铭姿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电邮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两黑工违法工作 分别判囚12及15个月 下一篇 长青桥货车爆胎后冒烟 出九龙交通一度受阻 最新回应
最新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