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旅遊條例》將於8月1日起實行。條例首次界定了民宿的概念,重點整頓旅遊市場秩序,治理非法一日遊,並完善民宿經營管理,鼓勵鄉村民宿發展。
北京市人民政府今日聯合北京市旅遊發展委員會等多部門舉行《北京市旅遊條例》新聞發布會。北京市旅遊委主任宋宇表示,北京市鄉村民宿起源於80年代末期的農家樂,現在發展成為民俗旅遊戶和鄉村精品酒店。而城鎮民宿則起步於2008年的「奧運人家」,現存數量較少。
當時的民宿經營以居民自有住宅作為經營場所,採取與旅館業相同的經營方式,即向社會公眾提供住宿服務,並按日計價收費。
近年來,隨著自助旅遊的盛行、互聯網的傳播,與旅遊目的地風土人情緊密結合的民宿旅遊成為國際潮流。民宿旅遊已在中國各地蓬勃發展。然而,中國的現有法律法規沒有對民宿進行專門的規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遊法》,考慮國務院涉及民宿管理的行政法規頒行在即的實際情況,這次推出的條例對民宿管理內容進行制度設計,並明確了民宿的概念。
條例指出,民宿是指城鄉居民利用擁有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的住宅,為旅遊者提供住宿服務的經營場所,確立住宅性質的房屋從事住宿經營的合法性。
條例還規定,北京市、區政府應根據旅遊發展規劃,加強對民宿經營的引導,鼓勵鄉村民宿發展。區政府要支持農民專業合作社接受其成員委託,以成員自有宅基地上的合法房屋從事民宿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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