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油麻地碧街7-Eleven的男店東鄭嘉沛慘遭涉在店內偷竊的男子以利刀插胸致死,涉案32歲加籍越南男子Bui Van Cuong否認謀殺罪在高院受審。被告今出庭自辯,他作供時聲線非常微弱,需借助法庭的擴音器作供,且期間不時對自己輕笑。他聲稱自己於案發當日甚至一直其實都是向其他人「借東西」,指自己來世會變成有錢人向他們償還。而當日店主發現他「借薯片」時他感受挫,很想離開,但指自己當時沒必要覺得生氣。
被告供稱越南出生,以難民身份離開越南後,成為加拿大公民。他形容自己於不好的環境成長,年幼時已輟學,常出入監牢。他6年前開始信佛,其後成為僧人。他獨自來港,想到內地、唐朝和西藏找寺廟並加入他們,但因他沒有簽證,又找不到寺廟,且又沒有錢,便回到香港。
他表示,自己在香港只能不停偷竊食物及衣服過日,每日在不同的麥當勞睡覺,至其簽證過期但都沒有任何想法。
而他曾在港找寺廟,在大嶼山找到一間寺廟,但他指自己有「神奇眼睛」看到該廟僧人綁架及強姦女人,指他們不是真正的僧人,故他離開。被告又指自己曾經因為找不到寺廟而想於通往機場的橋上跳下來,但最終因太害怕而未有跳橋。他又曾衝向的士及巴士的前方,撞到的士時車輛玻璃碎裂使他弄傷右手,他感害怕;又指巴士不能撞到他,因為「上帝不會讓他死」。
被告指他被店東發現後覺得生氣,想拿刀去嚇嚇店東,又希望他打電話讓警察來拘捕他,但沒有要傷害或殺死店東的意圖。因他與店東爭執時,店東往他臉上打了一拳,他便揮刀嚇對方並刺中了他。被告指一直有惡魔影響他,但案發時自己不受惡魔影響,更指「(店東)仍然生存,沒有被殺」。
控方盤問時,被告表示他當日首次都便利店偷了紙巾,其後在店外逗留,待店東不注意便再次進店偷紙巾及薯片,卻被店東發現。當店東詢問他有否付款時,他卻指自己有「黑社會的心(gangster heart)」,便對對方指「這只是薯片」,認為沒甚麼大不了。他變得生氣,故直接在店東面前開薯片並吃了起來,更想去用刀嚇對方,但同意當時店東其實算是冷靜。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4:18
更新時間: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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