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三月油麻地碧街7-Eleven的男店东郑嘉沛惨遭涉在店内偷窃的男子以利刀插胸致死,涉案32岁加籍越南男子Bui Van Cuong否认谋杀罪在高院受审。被告今出庭自辩,他作供时声线非常微弱,需借助法庭的扩音器作供,且期间不时对自己轻笑。他声称自己于案发当日甚至一直其实都是向其他人「借东西」,指自己来世会变成有钱人向他们偿还。而当日店主发现他「借薯片」时他感受挫,很想离开,但指自己当时没必要觉得生气。
被告供称越南出生,以难民身份离开越南后,成为加拿大公民。他形容自己于不好的环境成长,年幼时已辍学,常出入监牢。他6年前开始信佛,其后成为僧人。他独自来港,想到内地、唐朝和西藏找寺庙并加入他们,但因他没有签证,又找不到寺庙,且又没有钱,便回到香港。
他表示,自己在香港只能不停偷窃食物及衣服过日,每日在不同的麦当劳睡觉,至其签证过期但都没有任何想法。
而他曾在港找寺庙,在大屿山找到一间寺庙,但他指自己有「神奇眼睛」看到该庙僧人绑架及强奸女人,指他们不是真正的僧人,故他离开。被告又指自己曾经因为找不到寺庙而想于通往机场的桥上跳下来,但最终因太害怕而未有跳桥。他又曾冲向的士及巴士的前方,撞到的士时车辆玻璃碎裂使他弄伤右手,他感害怕;又指巴士不能撞到他,因为「上帝不会让他死」。
被告指他被店东发现后觉得生气,想拿刀去吓吓店东,又希望他打电话让警察来拘捕他,但没有要伤害或杀死店东的意图。因他与店东争执时,店东往他脸上打了一拳,他便挥刀吓对方并刺中了他。被告指一直有恶魔影响他,但案发时自己不受恶魔影响,更指「(店东)仍然生存,没有被杀」。
控方盘问时,被告表示他当日首次都便利店偷了纸巾,其后在店外逗留,待店东不注意便再次进店偷纸巾及薯片,却被店东发现。当店东询问他有否付款时,他却指自己有「黑社会的心(gangster heart)」,便对对方指「这只是薯片」,认为没甚么大不了。他变得生气,故直接在店东面前开薯片并吃了起来,更想去用刀吓对方,但同意当时店东其实算是冷静。
法庭记者:黄显晴
建立时间:14:18
更新时间:1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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