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刷公司東主因遲付工資 被判罰款7.9萬元 2017-07-06 16:38 Previous Next 一名印刷公司東主因遲付工資,今日在觀塘法院被判罰款7.9萬元。 匯龍峰印刷有限公司因違反《僱傭條例》的規定,沒有在工資期屆滿後7天內支付三名僱員合共約16.3萬元的工資,被勞工處檢控。該僱主今日(七月六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罰款7.9萬元。 勞工處發言人指出,相關裁決向所有僱主發出強烈信息,提醒他們有責任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僱員,重申勞工處不會容忍違法行為,並會繼續予以嚴厲打擊。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陳帆:與內地商討「一地兩檢」的討論已到最後階段 下一篇 傳蔡若蓮任教育局副局長 林鄭指反對聲音「好少」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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