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國寶求頒令 蒙民偉爭產案未有結果前有權決定不分配遺產

2017-07-05 13:27

東亞銀行董事局主席兼行政總裁李國寶爵士及律師蔡奮強,日前以已故香港信興集團創辦人蒙民偉的遺產執行人身分入稟高院,控告蒙的長女蒙倩兒、次子蒙德揚、遺孀王蓓芬、幼女蒙珮兒及信興集團相關公司。原告李國寶要求法庭頒令,在蒙前妻楊雪姬及遺孀王蓓芬爭產案及帳目呈堂案未有最終結果前,原告有權決定不分配死者的遺產。 有「電飯煲大王」之稱的蒙民偉於2010年7月21日病逝,終年82歲。原告續指,根據死者遺囑遺產執行人有完全及不受限制酌情權來繼續管有遺產及維持現狀,在遺產執行人認為合適的情況下,也能出售或投資任何遺產中的股份、基金、債券、土地、物業等。 再者,要求法庭頒令原告能從遺產支付任何需要的費用,包括履行處理遺產責任時衍生的費用,原告會以信託人身分支付有關費用。要求被告須14天內向法庭表示確認知悉。被告包括長女蒙倩兒、次子蒙德揚、遺孀王蓓芬、幼女蒙珮兒、前妻楊雪姬有關的一間海外公司Timmerton Company Inc.、信興電業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集團有限公司、信興電器貿易有限公司、信興科技有限公司。 法庭記者:方嘉欣

關鍵字

最新回應

關鍵字
You are currently at: std.stheadline.com
Skip This Ads
close ad
close a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