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俊仁成功覆核聆案官決定 原告申索被駁回

2017-07-05 16:51

梁振英在2012年的特首選舉當選之後,落敗的立法會議員何俊仁透過選舉呈請及司法覆核去挑戰選舉結果,最終均判敗訴。當時在選舉呈請案中擔任何俊仁法律代表的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早前入稟高院向何俊仁(被告)追討律師費,何認為收費過高也要求覆核,聆案官於今年1月駁回何俊仁的要求。高院今頒下判詞裁定,聆案官考慮決定時錯誤運用原則,何俊仁覆核聆案官的決定成功,而原告申索駁回。 原告林偉展黎志超律師事務所,被告何俊仁。法官在判詞指,何俊仁一方質疑聆案官評定收費時運用的原則,有責任審查收費的合理性及必要性。法官認為,該選舉呈請案無疑是複雜及困難,反映有需要資深律師參與。在選舉呈請案已聘請了4名大律師,故沒有須要再吩咐兩名律師行合夥人預備文件小冊及細閱每個案例。原告除了堅持案件複雜及很重要,也沒有合理理由說服法官他們有必要做重複的工作。 何早前認為律師行收費無理,反對的收費項目包括兩名律師行合夥人做重複工作及一同出庭、兩人花費5個小時閱讀法官判詞、花費19小時30分鐘研究律政司的案例、花費5小時處理被告方提供的判詞列表等,兩名律師行合夥人一共花費367個小時工作,收費共146萬。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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