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R醫學美容集團在2012年發生醫療美容事故,釀成一死兩傷,集團創辦人、技術員及女醫生被控誤殺罪,案件今於高等法院續審。DR美容中心銅鑼灣分店資源增值經理鍾慧瑩接受第一被告周向榮的代表資深大狀盤問,她同意周非常關注安全和產品質素,又常常強調對待客人要像對待家人一樣,她亦曾聽到超過10位客人說做完CIK療程很精神好了。
鍾指公司指示員工向客人銷售及或進行身體評估時,要向客人讀出和解釋一份標準表格,並由客人簽署。鍾又表示,進行CIK輸注前,客人最少見醫生兩次,一次是進行身體評估,另一次是輸注前的身體檢查,而死者陳宛琳進行過兩次注射,即她總共跟醫生見面4次。
辯方指在2011年12月份大會時,周跟經理說日本小田教授來港與DR集團合作,提供CIK療程,但鍾表示不記得,但她記得周說教授取得日本或南韓政府批准,可以在客人身上做CIK療程,而在2012年年初,3名被告與其他人去廣州學習CIK療程,之後有兩位員工自願免費接受療程,辯方指首次CIK注射是於2012年4月進行,截至10月3日便已進行過40次療程,但鍾表示不記得。
鍾表示在2011年初曾跟公司到大埔科學園的亞太幹細胞科研中心參觀,了解實驗室製造什麼產品,但鍾表示不記得當時實驗室主管是第二被告陳冠忠,亦不認識此人。
鍾同意DR的座右銘是「DR精神,樂意助人」,指DR一名清潔女工的丈夫心臟有問題,DR即免費為他提供幹細胞分泌素療程,她又同意DR提供的服務可以幫到客人放鬆,她亦曾聽到超過10位客人說做完CIK療程很精神好了。
3被告依次為62歲的DR集團負責人周向榮、32歲實驗室技術員陳冠忠及35歲西醫麥允齡,各否認一項誤殺罪名。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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