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羅冠聰及社民連梁國雄等廿六人,前晚趁國家主席習近平訪港前夕,突襲灣仔金紫荊廣場示威,最終被警方以「公眾妨擾罪」拘捕及帶到北角警署羈留,截至今晨一時許,先後有十四人獲准保釋候查,當中包括梁國雄及羅冠聰。
律師確認被扣留人士原定8時30分向高院法庭申請人身保護令,聆訊現已取消,被捕人士將在下午回應。
吳文遠Facebook透露:「大部份抗爭者被告一項公眾妨擾罪,我和其他有攀爬金紫荊銅像的,就被告多一項刑事毁壞罪。出動數百警力快速清場,但到最後原來全部人只需自簽擔保,9月27日回警署報到」。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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