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歲廚師在馬灣漁民新村一幢村屋梯間從鞋櫃偷竊高跟鞋,其後又再在該處再偷竊4對高跟鞋。廚師疑食髓知味,在7個月間他三度意圖在該處偷鞋,惟選不到心頭好空手而回,最後一次更被村屋旁的鄰居發現並截停他。廚師被捕後向警方承認偷取高跟鞋用作自瀆。被告顏志軒今在區院承認4項入屋犯法罪,法官將判刑押後至下月11日,以待索取精神、心理、社會服務令及感化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保釋。
控罪指,被告於去年1月在馬灣漁民新村14號1至2樓梯間,偷竊5對女裝鞋,總值43,500港元,及先後三度在該處意圖偷竊。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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