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農曆大年初一深夜旺角騷亂,其中九名被告被控暴動等罪,繼續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截查被告霍廷昊的警員張俊文作供指,2月10日晚11時許在旺角朗豪坊對出行人路,截查「行為閃縮、感覺逃避」的3男2女,包括被告在內,並查看其手提電話,發現內有數張照片和兩段影片,相信跟旺角暴動有關,另在其手機程式WhatsApp 和Facebook 發表一些自己身處旺角的相片、文字、錄音。
查問時被告表示2月9日凌晨2時抵達旺角,看見警察封路並要求途人離開,以及有大量口罩人士在旺角周圍投擲磚頭和縱火,於是跟隨他們拍攝,然後跟朋友分享這些相片。
庭上播放兩段被告拍攝的影片,内容關於警方在彌敦道近亞階老街的封路情況,以及西洋菜街和豉油街的縱火照片,有關相片於2月9日凌晨2時至清晨7時拍攝。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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