癡情漢疑不滿與32歲女友「姊弟戀」告終,兩番刑毀前女友座駕,後於本周一自行駕車到黃大仙警署協助調查,惟警方在調查中發現其手機內有談及如何製造爆炸品的通訊紀錄,其後更在其車內發現疑是爆炸品等的化學材料。留爆炸頭的23歲被告施漢瑜被控兩項刑事毀壞及一項製造炸彈罪,今原定在九龍城法院提堂,後改往觀塘法院提堂,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案件押後至8月8日再訊控,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化驗,期間被告需還柙。
庭上透露,被告與32歲前女友分手後,多次要求復合不果。其後前女友兩度發現她停泊在屋苑停車場的坐駕被損毀,色括車尾位置被淋天拿水,及煞車系統有兩條喉管被剪斷。後被告自行駕車前往黃大仙警署接受調查,警誡下曾作出招認。而警方調查期間,曾查看被告的手機,發現被告曾與朋友談及如何製造爆炸品,又曾搜查爆炸品的製造方法。被告警誡下承認曾想過放炸彈在前女友車下,及將製造爆炸品的化學品放於自己車內。警方在其車內發現30克自製的低爆炸性的爆炸品,及1.6公斤可製造爆炸品的化學品。
控方指控罪嚴重,而被告知道前女友的地址,警誡下亦有招認,故反對被告保釋。辯方指被告從事展覽裝嵌工作,願提供3000元作擔保,可不離開香港及不騷擾證人,惟遭裁判官拒絕其保釋申請。
法庭記者:黃顯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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