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育強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不成立

2017-06-02 16:14

金山軟件首席財務官吳育強涉14年9月向嬋珍珠寶行經理溫卓霖提供3萬元賄款,以助取回一枚重3.04卡鑽戒的逾78萬元退款,今在九龍城法院被裁定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不成立。吳育強庭外表示,高興法庭今日彰顯公義,清楚表明他的供詞無含糊,也沒有自招嫌疑,如果嬋珍「仲有良知」,應該向他退還款項。 裁判官裁決時指,被告吳育強是誠實可靠的證人,證供經得起盤問考驗,相信吳所言的3萬元並非私人給予溫卓霖,而是鑽戒退款涉及的信用卡手續費。而證人溫卓霖的供詞矛盾,作供閃避,庭上指吳曾提出給予3萬元「現金」,但較早前跟廉署的會面紀錄卻沒有「現金」的字眼,其解釋是因為廉署職員沒有寫下並不合理。 法庭記者:蕭佩斐 建立時間:15:09 更新時間: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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