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主任扼頸裸照威脅女友不得分手 押兩周後判刑

2017-06-01 14:34

26歲投資銀行男主任盧文軒與女友因感情爭拗,而手扼女友頸部、拿著生果刀指嚇女友和以裸照威脅不得分手,被控一項普通襲擊和兩項刑事恐嚇。男主任承認一項普通襲擊和一項刑事恐嚇,另一項刑事恐嚇則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案件押至6月15日判刑,以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 案情指,被告與前女友於去年2月起拍拖,他去年9月至12月間分別在女友寓所、自己住所及蘭桂坊,以手扼女友頸項造成傷痕、手持生果刀威脅殺死女友後自殺,以及不滿女友穿短裙而拉扯其裙並以祼照威逼不得分手。 辯方求情指,被告於11歲時喪父,母親在被告哀求下始打消尋死念頭,其後獨力養大兩子,母子關係親密深厚,互相依賴。而被告大學畢業後在投資銀行工作,現時擔任主任級別,雖然獲僱主支持,但是在證監發牌制度下,被告將不能繼續在公司工作,前途盡毀,事件亦傷害了前女友和母親,深感後悔。 裁判官批評被告的行為「可大可小」,危險性大,反映其性格弱點,為人頑固執著,未能控制自己,但考慮被告有良好的教育和工作,獲得媽媽和同事支持,以及認罪而毋須女事主出庭作供受苦,希望給予年青人一個改過自身的機會,因此索取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後才判刑。 法庭記者:蕭佩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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