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政府38年的食環署男巡察員,與外判清潔公司女蟲控員拍拖,女蟲控員工作期間遲到早退達32天,更在出勤紀錄表上簽到造假,令外判清潔公司向女蟲控員發放逾3600元薪金,而食環署男巡察員被指監管不力,對女友「蛇王」知情不報。兩人早前被裁定一項串謀詐騙罪成,判囚6個月,兩人今在高院就定罪及判刑提出上訴,法官押後頒布書面裁決。
上訴人分別是吳志強(57歲)及袁冬冬(47歲),二人被控在2013年8月至2014年4月串謀詐騙食環署清潔外判商利興環境服務有限公司。男被告的代表律師陳詞指,兩人在拍拖一事沒有法律上的披露責任,即使關係密切,也無證據推論兩人有串謀的協議,何況兩人當值時間不同,男被告未必知道女友在簽到簿上作虛假陳述,更沒有金錢得益。而二人監禁六個月屬明顯過重。
法官即指兩人的whatsapp對話中,男被告對女友說「老公撐你」,更著女友不要隨便接聽來電,又反問指「若一個人若屬監管機構,但卻隻眼開隻眼閉,做法是否違反誠信?」。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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