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實為愛滋病毒帶菌者的已婚美籍男子早前入稟區域法院,控告已故股壇教父李福兆次子、耳鼻喉專科醫生李國祥違反《殘疾歧視條例》,要求賠償42萬元、書面道歉,及要求法庭頒令李醫生未有作出專業醫療服務。李國祥醫生透過律師要求申索人披露更多醫療報告內容,主審法官高勁修今頒決定,批准有關申請。
申索人是一名居於香港美籍男子ER,被告人為李國祥醫生。被告一方希望索取2014年10月至2015年1月期間Dr. John Simon的醫療紀錄、筆記、報告及或轉介信,代表ER的資深大律師McCoy反對,認為進一步披露是侵犯申索人私隱,但法官認為,被告只索取部份紀錄,並非全部,批准有關申請。
法庭記者:潘琪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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