昇達廢料處理有限公司在望后石堆填區廠房去年被揭發違規排污,環保署早前起訴昇達合共21項違反《水污染管制(一般)規例》的控罪,公司代表今在粉嶺裁判法院承認其中20項控罪,控方同意將其餘1項控罪撤控。裁判官稱鑑於被告認罪,被告過往沒有相關控罪紀錄,於整體性考慮下判處被告每條控罪罰款1萬元,即合共罰款20萬元。
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環保署非常重視有關轄下設施的合約承辦商的管理和監督。環保署於知悉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承辦商涉嫌不當操作的事件後,已即時加強了對該堆填區的抽查和監督工作,並指令有關承辦商全面檢查滲濾污水處理廠並跟進維修工作,而承辦商現已完成整體維修。就該廠未能根據合約要求有效處理污水,環保署已按合約機制,扣減向該承辦商發放的營運費,截至今年4月底,已扣減其營運費逾550萬元。環保署會繼續密切監察望后石谷已復修堆填區的運作。
法庭記者:徐曉伊
最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