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高雄一名婦人瞞著老公把懷孕6周的胎兒打掉,反被老公懷疑她「外遇」珠胎暗結,怒控涉嫌通姦等罪,女方極力否認下,加上欠缺證據,高雄地院法官判她無罪,但偽造老公簽名部分有罪判刑3月,可用罰款9萬元代替。
事發在前年1月,女子「阿美(化名)」前往某婦產科診所墮胎,明知未獲得配偶(已於104年5月底離婚)之同意或授權,卻自行在婦產科診所提供之「手術同意書 」及「麻醉同意書」見證人欄上偽簽老公的署名,盜蓋其老公印章。被老公尾隨發現,怒控老婆涉嫌通姦、偽造文書。「阿美」事後堅稱未在外與其他男子發生關係,是因夫妻感情不睦,想了斷彼此關係,不想再有牽扯,才瞞著老公將懷胎6周的胎兒拿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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