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振英質疑UGL委會文件被披露 促查有人違保密協定

2017-05-16 09:39

立法會調查行政長官梁振英被指收受澳洲公司UGL報酬的專責委員會,昨日再次召開會議。梁振英今早回應特首辦修改修訂文件一事時再次強調,他有需要及有權力提出。而他認為委員會的調查工作可在陽光底下公開進行,毋須保密,不介意有文件被公開,但既然立法會決定以閉門形式進行,便須調查有人違反保密協議,披露會議資料。 就著立法會的調查,梁振英主張要盡快完成,他自己會全力配合,而且調查定要全面。他表示,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議員周浩鼎提出一些他自己認為不需堅持的想法,所以與他商量,因他在過去會上提出了很多意見。 被問及為何不直接去信立法會,他指出,自己有權利向委員會提出自己觀點,過去經常有人向廉政公署投訴。至於「是否教立法會做嘢」,他指自己是被調查對象,絕對有權提出意見,及提供事實權利。他又指,自己有很多渠道反映意見,但過去兩次會議發言比較多,而且可擴大調查範圍的,那個就是周浩鼎。 有消息人士透露,周浩鼎早前針對委員會的「主要研究範籌」提交修訂文件,據電腦紀錄顯示,文件曾經「CEO-CE」(特首辦-特首)修改;周浩鼎在會上承認,是梁振英主動接觸作出修改。據悉,梁振英提出修改的內容,包括新增調查範疇,研究《基本法》第47條,要求行政長官申報財產的原意,以及相關款項是否屬於需申報的財產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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