屯門醫院一名年輕男醫生疑於當值期間兩度偷拍一名護士的裙底照,事後稱自己因不堪母親及妻子對他施加的壓力而犯案。男醫生早前承認兩項有違公德行為罪,今於屯門法院被判以160小時社會服務令。
裁判官判刑時指,被告黃智聰(29歲)的報告內容正面,犯案是與其坎坷的經歷有關,被告自小被母親寄予厚望,最後終當上公立醫院醫生,惟被告「能醫不自醫」,不能解決自己的情緒問題。另被告亦要夾在母親與妻子中間,久而久之患上精神病,認為犯事除牌便可令問題一掃而空。
裁判官認為被告舉動是對女性尊嚴、私隱的踐踏,應判處監禁,惟考慮到被告的處境及參考相關案例,決定判被告長時間的社會服務令來顯出阻嚇性。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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