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大年初二凌晨發生的旺角暴亂事件,其中一宗牽涉五名男被告的案件,今在區域法院續審,五名被告包括運輸工人楊子軒(十八歲)、運輸工人羅浩彥(二十歲)、無業漢陳紹鈞(四十七歲)、旅行社職員孫君和(廿七歲)及工人連潤發(廿五歲)繼續否認控罪共三項暴動罪。控方開案陳詞透露其中三名被告涉在拋擲磚頭後逃跑,警方看到後即展開追捕及將有關被告拘捕。
控方開案陳詞指,2016年2月9日當日有近100人在豉油街及花園街交界聚集,警方在豉油街及通菜街交界築起防線警告人群離開。當時有人曾高舉手持的硬物、在人群前方以磚頭敲打欄杆、不時將身體伸入現場一輛已被損毀的的士、或持類似棍棒物件揮舞,而楊、羅二人曾並肩站在人群的最前方,期間曾手持玻璃樽,連亦曾經常走到前方,其手中持有類似磚頭的物體。其後陳、孫及連疑分別在拋擲磚頭後逃走,警方最終在不同地點拘捕5名被告,而連在警誡下有作出陳述。
駐守警察機動部隊總部的王霖督察今午出庭作供,惟王宣誓前表示忘記攜帶委任證。王供稱案發當日約零晨3點接到緊急召喚,與隊員到旺角進行特別任務。約早上6時,他接到指示沿豉油街方向掃蕩,衝向人群時他需避開火堆及雜物,期間不斷有人向警方掟石及玻璃樽,王自己也曾被擊中左上臂、胸口及左大腿共3次,最終將警方防線推至西洋菜南街。其後王接到指示再向前推進,又築起高台由他在台上向人群作出警告要求他們離開,但人群未有理會警告,及後警方再將防線推前至洗衣街近豉油街。
控方今午於庭上播放警方當日驅散人群及作出拘捕時的影片,有片段顯示疑為第三被告的人士於被捕時大喊「光明正大呀,影住我啦!」,另有疑為第四被告的人士被捕後坐在一店舖前,面部有血。
法庭記者:黃顯晴
建立時間:1123
更新時間: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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