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榮彬被判罰款23.8萬元 勞工處:定將違例公司負責人繩之於法 2017-05-04 22:53 亞視前投資者司榮彬被裁定44項欠薪罪成,被判罰款23.8萬元。黃賢創攝 Previous Next 亞視前投資者司榮彬被裁定44項欠薪罪成,被判罰款23.8萬元。勞工處發言人表示,法院今次的裁決有助向所有僱主及公司負責人員發出強烈信息,他們有責任遵從《僱傭條例》的規定,在法定期限內發放工資給予僱員。處方再次提醒僱主及公司負責人員,違反《僱傭條例》發放工資的規定是嚴重罪行,勞工處會繼續予以嚴厲打擊,竭盡所能保障僱員的法定權益。 發言人又指,如公司違反支付工資的罪行是在有關負責人員的同意、縱容或疏忽下而所犯,該負責人員同樣會被檢控,處方定會將違例僱主及公司負責人員繩之於法。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蘇國生9月1日接任考評局秘書長 下一篇 BCA說話視聽卷開考 試題貼近生活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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