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橋香港段3月底發生工作台倒塌事故,造成2名工人死亡。職工盟聯同多個工會及政黨今日召開記者會,踢爆承建商三宗罪,包括因趕工而升高臨時工作台 、工作台設計有問題 ,以及未有為工人提供獨立救生繩,要求勞工處及路政署深入調查事件,檢討現行涉及致命工業意外的法例,增加罰則及加強檢控。
地盤工會、工黨、職工盟及尼泊爾工會等組織,召開聯合記者會,批評承建商為趕工,罔顧工人安全。工黨主席胡穗珊引述現場工友表示,承建商原定是以躉船卸走臨時工作台,惟潮水一直未退卻,躉船無法進入橋底,承建商為趕工,決定強行吊起工作台,令躉船可以進入橋底進行相關工序。惟工作台疑因設計出現問題,在吊起期間失去平衡,令連接的帆布帶斷裂,最終整個工作台墮海,並扯走旁邊以救生繩扣著工作台的3名工人。
胡穗珊續說,涉事的3名工人雖然並非站在工作台上工作,但由於承辦商未有提供獨立救生繩,結果3人將安全帶繫於工作台上,導致一同被拖入海中。
有工會批評,港珠澳大橋工程至今已經造成9名工人死亡,認為本港保障勞工安全的法例已失效,要求政府檢討時法例,增加罰則及加強檢控,以增加阻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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