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金融科技大行其道,不少公司都向金管局申請儲值支付工具牌照,希望在電子支付市場分一杯羹。有替牌照申請公司進行獨立評估的會計師行指出,部分牌照申請者在企業管治及風險管理方面,仍有不足之處。不過,整體來說,發牌制度仍屬完善。
金管局去年8月發出首批共5個儲值支付工具牌照,同年11月再增發8個,令牌照總數增至13個。有為牌照申請者進行獨立評估的立信德豪董事兼風險諮詢服務總監鄭文漢指出,有些公司在企業管治以及風險管理方面,仍然有需要改進的地方。
以企業管治來說,由於電子支付系統公司需要處理大量客戶的款項,因此在這些公司內部,需要聘請獨立人士複檢及審核工作,並對公司主要行政人員發揮制衡作用,確保不是「一言堂」式管理。鄭文漢續稱,有些公司對前管理人員的授權制度不清晰,即是沒有清楚界定每一級管理層有權作出哪些決定,這或會導致管理上有漏洞。
風險管理方面,鄭文漢指出,有些牌照申請者並沒有做好文件存檔的工作,在工作流程方面需要作出改善。
雖然如此,鄭文漢表示,未見到這些公司出現客戶資金「無王管」之類的嚴重問題。部分申請牌照的公司,其業務規模不是很大,管理上有改善空間亦是可以理解。他又說,現時監管儲值支付工具公司的法規,已包括反洗黑錢、資金管理、網絡保安等各個範疇,已屬十分全面,在市場發展與金融安全之間,亦已取得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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