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婦前年在長洲家中照料她三個月大的初生男嬰時,疑不堪對方嚎哭令她煩擾下而施虐,包括抱起兒子涉嫌用力搖晃、再拋向床上,又掌摑並用力搣臉頰等,男嬰最終死亡。31歲被告梁笑芳在高院審訊後被裁定誤殺罪成,今判監8年。
被告被控於前年8月25日非法殺死其三個月大兒子李汶軒。法官判刑指,心理醫生指被告因家人問題導致情緒不穩,她有適應障礙和抑鬱問題,重犯危機屬中度。法官指如果當日被告有及時召喚救護車,或者會救回男嬰,又指無論給予什麼刑罰,都不能救回男嬰的生命。
法庭記者:潘琪慧
建立時間:1500
更新時間:1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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