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誤殺幼嬰案 法醫指男嬰16處瘀傷死於受虐性腦傷

2017-03-29 17:05

長洲一名母親聲稱不知為何兩個月大的兒子沒有呼吸而報警,男嬰送院經搶救後不治,惟落口供時「自爆」曾經虐待男嬰,涉案母親被控一項誤殺罪,案件下午在高院續審。 衞生署法醫林衛國指男嬰死於受虐性腦傷,表面看總共有16處瘀傷,包括在面部、大腿及小腿位置,而致命創傷來自蛛網膜下腔出血,林醫生指可以是慢慢滲漏,亦可以一分鐘內滲出,但他相信是在死亡前一至兩星期已有創傷,慢慢累積至75毫升血塊致死。 被告梁笑芳(30歲)被控於15年8月25日誤殺男嬰李汶軒。庭上播放被告的錄影會面片段,梁笑芳指當日她、三姐與嬰兒在屋企,早上10時由三姐餵奶,10時半掃風,但男嬰飲了4安士嘔奶2安士然後睡覺,到3時45分三姐叫醒他,抱起他及欲解開藍色連身衣沖涼,但男嬰開始抽搐。「我打佢,丟佢落床,掌摑佢同搣佢」,男嬰繼而大哭,突然臉色轉青白,手腳放軟無力。梁笑芳嘗試為男嬰做心外壓但無效,於是報警求助。 梁笑芳又指她於15年5月28日產子,起初由大家姐湊男嬰,7月中才接回男嬰,梁提及「有時個仔喊得太吵,會郁手打佢,掌摑佢、搣佢及丟落床」、「佢臉上瘀傷都係我做成」、「情緒激動就會忍唔住手」,錄影會面中梁有示範將仔丟落床,她雙手抱起假嬰兒公仔,然後由上至下把假嬰兒公仔丟落床。 控方舉證完畢,案件明天續審。 法庭記者:方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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