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鏹水傷人案 報案人稱女疑犯想救傷者 2017-04-24 12:08 女疑犯事發後向女東主的鄰居黃伯表示「殺咗人」。 女疑犯事發後向女東主的鄰居黃伯表示「殺咗人」。 足浴店女東主仍然留醫威爾斯醫院。 Previous Next 大角咀昨日發生淋鏹水傷人案,46歲姓黃的足浴店女東主,仍然留醫威爾斯醫院,情況仍然危殆。事發當日,女疑犯向女東主的鄰居黃伯表示「殺咗人」,要求他幫助報警。黃伯今日憶述,疑犯的神色慌張。 黃伯稱,當時一名女子走向他聲稱「殺咗人」,指已經報警打了999,但對方聽唔明她的說話,於是遞上手機着黃伯代答,說出地址。 黃伯指出,該名女子的雙手被鏹水濺中受傷,神色慌張及焦急,「佢似乎都想救個傷者」。但因事發的單位關上了門,他未知發生甚麼事,直至看新聞才知道發生淋鏹水及刀傷事件。 關鍵字 Facebook WhatsApp WeChat 微博 Twitter 電郵 文字 列印 上一篇 港鐵尖沙嘴站縱火案 被告留醫缺席押月尾提堂 下一篇 黎智英遭淋動物內臟案 官轟「犯了法就是犯法要承擔後果」 最新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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