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9輛新加坡軍方裝甲車去年11月在台灣完成例行海外軍訓後,由貨船運離台灣,取道香港返回新加坡,但過境本港時,海關發現未申報運載戰略物資,全數扣押在屯門海關貨倉兩個月後才運返新加坡。涉案船公司被控一項並非根據及按照許可證輸入戰略物品罪,案件將押後至下月19日與另一案件一併處理。
被告船公司APL CO.PTE Limited暫時毋須答辯,待5月19日與涉案船長案件一併審理,兩案將索取轉介文件至區域法院審理。
控罪指,被告被控於去年11月23日,在香港,並非根據或按照署長所發出的進口許可證輸入列於海運提單上的9輛為軍用而特別設計或改裝的地面車輛,同樣屬於香港法例60G章《進出口(戰略物品)規例》附表1及2所列明的物品。
法庭記者:梁銘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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